Article 10

In force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规范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需要村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实行清单化管理,不得随意增加。

已经纳入清单需要村民委员会协助的工作事项,各级人民政府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保障。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