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Chapter 4 选民资格Article 32In force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21Article 3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