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学校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进行社会公德、传统美德、生命、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健康的人格。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