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等教育机构应当教育引导师生养成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文明习惯,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珍惜粮食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教育机构食堂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民族、地域、体质情况改进供餐方式,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餐饮需求,减少因需求差异化造成的餐饮浪费。提倡提供小份菜、半份菜、拼菜、简餐、套餐等餐饮服务。推行自助点餐,方便师生按需购餐。
鼓励教育机构通过设立勤工助学节约用餐宣传员岗位、成立制止餐饮浪费志愿服务组织等方式,引导、督促师生养成文明节俭的用餐习惯。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