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管理体制,整合执法资源和执法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实施规划、标准、预警、执法等统一管理,增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能力。

白洋淀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行流域与行政区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流域联合执法和联防共治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等措施,共同推进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

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会同白洋淀流域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立白洋淀流域水污染防治、防洪排涝等应急联防联控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