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纳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重要内容,打造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优美生态环境,实现以淀兴城、城淀共融。

建立和完善与北京市、天津市和山西省等周边地区以及国家相关海河流域管理机构区域治水节水用水协同治理制度机制,推进水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治理和防洪等领域合作。

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完善生态环境、防洪防汛联防联控联建等机制,促进区域协同立法、执法、监督,做到信息共享、政策统筹、应急联动,共同推动开展白洋淀淀区及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