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

进行装饰装修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禁止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七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