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州人民政府对列入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报省级、国家级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县(市)人民政府推荐列入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名录,可优先推荐本级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两个以上县(市)人民政府推荐同一项目列入州级名录的,可组织联合申报。
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