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村寨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编制。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村寨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村寨规划的需要,及时向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并加强指导。

跨乡级行政区域的两个以上行政村聚居,需要统一编制村寨规划的,由相关乡级人民政府共同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