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村寨建设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应当优先利用闲置宅基地、无主宅基地、村寨内空闲地,充分利用荒地。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由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审批。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未经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村村民不得擅自调换宅基地建房。

Local Regulations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