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国家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