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理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执法体制,统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立案标准,建立重大案件多部门会商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本市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健全知识产权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司法诉讼、仲裁调解等信息联动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应当运用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自主品牌和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市依法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侵权预警、法律服务和司法救济。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依法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提供信息、法律和资金等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调处中心。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