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本市低压非居民用户(含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电力外线工程依法免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20千伏及以下高压电力外线工程、供水和中低压天然气外线工程项目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五日。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和官方网站公开服务范围、标准、收费、流程、完成时限等信息。鼓励公用企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网上办理、移动支付等便利业务,优化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和压缩办理时限。

对市场主体投资的建设项目需要附属接入市政公用设施的小型工程项目,由供水、排水、低压供电等公用企事业单位直接上门提供免费服务。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的质量保障,不得违法拒绝或者中断服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水电气以及通信网络供应可靠性的管制和保障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