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本市推广实施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建立企业信息共享互认体系;简化开办企业程序,优化业务流程,推行全程网上办理,推动各部门通过平台同步联办开办企业涉及业务。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的具体办法,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市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申请人可以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一次性申请办理开办企业涉及业务,通过各区政务服务大厅专窗或者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相关部门应当当场办结。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