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实行封闭式作业的,由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由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