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植物检疫等相关部门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防治指导,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健全植物病虫害疫情监测和预报网络以及有害生物预警预防控制体系,编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植物检疫机构应当严格做好植物检疫工作,对新发现的病虫害和接到植物病虫害报告的,应当及时查清情况,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措施进行灭杀。
Local Regulations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