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建设规划、用地审批、科研设备购置、人才政策等方面,支持和引导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

省人民政府可以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行。

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等方面享受与国有科研机构同等待遇。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