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探索邻里互助、亲友相助等互助养老模式。提倡低龄、健康老年人帮助高龄、失能或者部分失能、重病、独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