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促进文明行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教育工作者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