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在使用互联网方面,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秩序,营造绿色网络环境;

(二)传播先进文化,自觉抵制有害身心健康的网络作品和产品,摒弃低俗和具有迷信、淫秽、暴力等内容的信息;

(三)尊重他人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四)拒绝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其他未经证实的信息;

(五)尊重自主创新,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六)其他维护网络文明的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