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一)濒危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

(二)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的征集和收购;

(三)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研究;

(四)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补助。

Local Regulations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