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古镇重点保护的内容包括:

(一)王家大院、文庙、后土庙等文物保护单位;

(二)传统街、沟、堡、巷等空间格局、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

(三)古树名木、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传统宅院、传统作坊、传统店铺、祠堂楼阁、牌坊影壁等历史建筑;

(五)传统文艺、传统手工艺、传统产业、传统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六)历史地名、历史建筑名称、商业老字号。

Local Regulations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