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继承和弘扬传统瑶医药,保障和促进瑶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