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养殖单位和个人打造甘南牦牛藏羊品牌,开展甘南牦牛藏羊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建立健全牦牛藏羊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服务平台,实行甘南牦牛藏羊原产地可追溯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