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工作的领导,将城镇排水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城镇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保证排水设施的资金投入。

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