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应当保障政务数据质量,做好政务数据维护,确保数据准确及时。

政务数据的采集、存储和管理应当采用数字化方式。未采用数字化方式采集的信息资源,应当进行数字化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