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高品质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打造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地标;支持依托文化地标的区域优势和特点,举办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