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建房村民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劝阻,劝阻无效的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配合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和兼职网格员应当协助开展农村住房建设日常巡查。

Local Regulations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