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Amended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采集、利用、交易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军工科研生产等数据。

采集数据不得损害被采集人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