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代表和代表团对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有关机关和组织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以及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适用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