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禁止将供热、工业生产用水等管道系统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

洗浴、洗车等非居民用户用水,影响居民生活用水的,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当配合城市供水单位设置专用供水管道,保障居民生活用水。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