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用户应当按时缴纳水费,不得拖欠或拒付。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抄表到户并且按照计量收费。未安装用水计量器具的,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同一用户用水涉及分类缴费的,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申请多类别用水,供水企业应当分别安装用水计量器具计量收费。未事先向供水企业申请多类别用水的,从高适用水价;因供水企业原因不能分开计量的,从低适用水价。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