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卫生健康、应急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