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Article 31In force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一)自行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成立临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三)安排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和落实其安全职责;(四)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措施。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Article 3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