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公安机关应当对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评定、晋升或者降低辅警层级。

辅警层级由高至低依次设置为一级至七级。

辅警层级应当与薪酬待遇挂钩。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