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工程建设的概算、预算、费用和工期定额,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工程建设的概算、预算、费用和工期定额,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变化,定期发布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及其价格指数,作为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编制标底和报价的参考。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