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6

In force

食品安全管理员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未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报告,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对负有责任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罚款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