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权归属和管理需要,确定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责任人。保护责任人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和安全防护,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