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补选出缺代表,应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下,由原选区依法进行选举。

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名额相等。补选的表决方式按本细则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办理。

对补选产生的代表,依照本细则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