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Chapter 3 代表名额和分配Article 24In force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分区、县级人民武装部和团以上驻军单位以及武装警察部队应选举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上述单位协商确定。属军队序列的选举工作,按人民解放军的选举办法进行。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4, 2020Article 2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