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龙峡山保护范围内开展科研、考察、旅游、体育或者影视剧、广告拍摄等活动,不得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龙峡山保护范围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当依法报公安机关批准。公安机关批准前,应当征求龙峡山保护管理机构的意见。

举办活动搭建的临时设施,承办单位应当在龙峡山保护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Local Regulations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