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规划、土地、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非法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Local Regulations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