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教育、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事务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组织应当通过多种方式,推动本行业、本系统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环境卫生、物业管理、旅游旅馆、餐饮烹饪、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商业零售、物流等领域的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和评价,共同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带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将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知识等内容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的内容,督促工作人员带头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