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分类标准接收生活垃圾,发现所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