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房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房。超过本条例规定的占地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Local Regulations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