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协会制定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

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代表业主与业主共同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书面合同,就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作出规定。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物业服务管理人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副本报物业所在地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