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下列方式产生: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党组织推荐;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推荐;
(三)业主自荐或者联名推荐;
(四)产权单位推荐。
筹备组根据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在按照前款方式推荐的人员中,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党组织的意见。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党组织鼓励和支持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依法履行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