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辽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辽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管理机构和保护责任人加强保护措施。检查评估情况应当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并由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