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及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老年特困人员入住农村敬老院,特困人员中失能老年人可以集中到县(区)护理型养老机构统一照护;对分散供养的老年特困人员,可以通过签订供养协议,督促供养责任人履行义务。
鼓励乡村医生、农村养老机构中的护理人员发挥专业特长,为农村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或者对其家庭成员进行护理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