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建设和运营,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保健康复、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鼓励家政、物业、物流、商贸等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开放所属场所,为邻近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健身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1